審查供應商資格的方式和內容
我國《政府采購法》(以下簡稱政府采購法)對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的條件作了明確而嚴格的規定,在政府采購活動實施過程中,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要求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并依法對供應商的資格進行審查。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及其采購代理機構對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查是必不可少的環節。但由于本法未對供應商資格審查的方式和內容作出具體規定,在政府采購實踐中,因采購主體和采購對象不同,采購人對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查的方法以及審查的內容也不盡相同。從多年來從事政府采購工作的實踐經驗來看,筆者認為,對供應商的資格可以采取三種方式,并對兩個方面的內容進行審查。 (本站編輯:admin)
審查供應商資格的方式
對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查,可以采取三種方式:一是按照國際上通行的做法,采取集中審查和分散審查兩種形式。集中審查可以由政府采購管理機構依照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制定供應商資格審查辦法,再由執行機構統一對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查,并建立供應商信息庫,經審查合格的供應商可列入政府采購供應商庫,對列入供應商庫的供應商可規定三年以下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內,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在實施采購活動時可在供應商庫中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相關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而不必每次采購都要進行資格審查;分散審查就是由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在實施具體采購活動時根據采購項目特點和技術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自行對供應商的資格進行審查。二是采用兩階段招標方法,即先進行資格招標,通過招資格標專門評審供應商的資格,然后再進行商務招標,只有在資格招標中通過資格評審且具備商務投標資格的供應商才能參加商務招標的投標,這種方式適用于對供應商有特定條件要求的采購項目。三是在采購活動實施過程中,要求供應商在參與投標(或談判、報價)時將資格證明文件隨投標文件(談判文件、報價文件)一并送采購人,采購人在評標(談判、評價)時,先查閱其資格證明文件,對其資格進行審查或評審,只對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的投標(報價)進行評審,對條件不符的供應商的投標作廢標(談判資格或報價無效)處理,不予評審。
審查供應商資格的內容
對供應商的資格進行審查,可分為兩個方面的內容,即基本資格審查和專業資格審查。
對于基本資格,主要是審查供應商是否具備政府采購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在這方面,可以按照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逐項進行審查,同時還要結合供應商的注冊登記情況、資信情況、遵紀守法情況進行全面審查。對基本資格的審查,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一對供應商的注冊、登記情況進行審查。在這方面,可審閱供應商提交的各類證件是否其全,是否有效,是否符合采購項目的特定要求和采購文件的具體規定,這些證件主要是工商營業執照(原件)、企業法人資格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生產和經營或辦公場所證明(原件)以及生產或經營范圍以及主要產品、商品目錄等,通過對這些證件的審查,以判定供應商資格的合法性。二是對供應商的資信情況進行審查。在這方面,可以從其提交的基本資信情況證明文件進行審查,如社會中介機構或行業協會對其資信評審的證明文件或出具的經年檢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以及開戶銀行出具的基本結算帳戶和資金運行情況證明文件等方面進行審查,以核實其資信狀況。三是對供應商遵紀守法情況進行審查。在這方面,主要是查閱其近幾年的繳納稅收、社保資金情況和執行環保等相關政策的情況以及在此三年前有無重大違法違紀記錄等資料,以查明其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
對于專業資格審查,主要是結合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和特定要求,從供應商的資質狀況及許可證情況、代理及授權情況和產品質量檢測認證情況、經驗和商業信譽情況、人員及專業技術能力情況、機械設備以及財務狀況和售后服務情況等方面,審查供應商是否具有相應的專業資格。具體地講,對專業資格的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八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在資質狀況及許可證情況方面,主要審查供應商的基本資質狀況,查明其有無生產(制造、經營、安裝)許可證,各類許可證的資質等級和有效性以及其它方面的相關情況等。二是在代理及授權情況方面,主要審閱供應商與有關方面簽訂代理協議和有關方面出具的委托授權書,以審查其是否與生產廠家或銷售總代理簽訂有代理銷售協議、有無生產廠家出具的書面授權書、委托書或證明文件等。三是在產品質量檢測認證情況方面,主要審查供應商生產、經營的產品及商品是否經過質檢部門檢測,是否有檢測報告,是否有允許銷售的質量許可證件,須由國家強制認證的產品或商品有無認證,是否經過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以及其它需認證方面的認證情況。四是在經驗和商業信譽情況方面,主要通過查閱供應商提交的合同、驗收報告等,審查以往承擔類似合同的業績;查閱其獲獎情況、客戶意見反饋情況,審查以往承擔類似合同的信譽;查閱其從事政府采購活動的記錄情況和信譽證明材料,以審查其它方面的情況。五是在人員及專業技術能力方面,主要通過對供應商提交的人員名冊及其資格證書的查驗,審查企業的管理水平及基本專業技術能力、為履行合同所配備的管理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等情況。六是在機械設備方面,主要通過對供應商提交的機械設備清單的查驗,審查供應商為履行合同所配備的工程機械以及為履行本合同配備的相關配套設備等情況。七是在財務狀況方面,主要通過審查供應商提交的財務報表,核實供應商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基本財務狀況,以審查其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相應的財務能力。八是在售后服務方面,主要通過查閱供應商的提交的售后服務網點分布情況和售后服務人員的數量、基本結構及專業技術水平等資料,以審查其是否具有售后服務能力以及其在售后服務方面的其它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