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互聯網+”思維提升政府采購公信力的政策建議
政府采購制度的本質在于發揮財政支出的政策功能、提升政府購買的公信力,實現財政的公共性。但是,當前我國政府采購陷入難以發揮政策功能、公信力不高的困境。“互聯網+”技術的成熟和在相關領域的應用為政府采購的變革帶來機遇。 為此,借此機遇,各級人民政府充分利用“互聯網+”的思維和技術,積極創新、大膽改革,以真正提升政府采購的公信力。
當前我國政府采購的公信力困境
作為一項旨在發揮財政支出政策功能為主要目標的制度設計,我國政府采購實踐當前面臨著以下幾方面的公信力困境:
一是節約財政資金的公信力困境。在現實中,由于政府采購的許多工程、貨物和服務或者質量高價格高,或者價格高質量次,一直為公眾所詬病。雖在采購方式上幾經改革,但終未能從根本破除“天價采購”、“豪華采購”的惡名。政府采購能夠節約財政成本的制度功效并未完全被社會公眾所認可或信服。
二是防范腐敗的公信力困境。在現實中,領導干部插手政府采購、供應商串標圍標等導致政府采購領域的腐敗案件時有發生。雖然各地在整合公共資源交易的同時,也在不斷完善政府采購的內控與監管,給人們帶來一定的預期,但社會上出現的一些專吃政府采購飯的企業或組織和專供政府采購之用的商品,仍難破除“小集中小腐敗、大集中大腐敗”的社會映象,致使政府采購能夠防范腐敗的制度功效難以完全被社會公眾所認可和信服。
三是提高行政效率的公信力困境。由于政府采購設置了多層環節,一種采購物品或服務從采購需求到物品交付至需求者手中要經歷諸多審批及周轉環節。雖然,一些地方的電子采購、電子招標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采購效率、縮短了采購時間,但實際上,仍在存在著“急用的不到、到的就過時、項目長途履行”的公信力困惑。所謂政府采購不影響公務執行、進而能夠提高行政效率的預想也難以被社會公眾所認可和信服。
四是發揮社會政策功效的公信力困惑。政府采購所承載的綠色采購與環境保護、保護民族產業和中小企業、促進殘疾人就業等社會性政策功能,由于具體配套措施的不完善、參與政府采購的各方思想觀念滯后、相關利益主體的不作為、社會監督力量參與不夠等致使政策功能并未得以發揮或發揮不夠。不斷更新的集中采購目錄、綠色采購清單和節能采購清單雖然從形式上一定程度地緩解了人們的質疑,但實際上仍難破解“走形式、擺樣子、不實用”的公信力困惑。
以“互聯網+”的思維提升政府采購公信力的可行性與重要性
為破解政府采購制度所面臨的困境,重新挽回政府采購制度的公信力,我們認為應當以“互聯網+”的思維改造政府采購制度。
從可行性上看,目前建立全國統一的政府采購電商平臺的條件已經成熟。首先,IT技術上不存在任何障礙,各主流電商都有成熟的技術支持;其次,建設成本極低——建設該平臺的經濟投入可以忽略不計,甚至政府可以零投入建成(由合作的電商或平臺開發商承擔建設成本);再次,在如何確定符合政府采購要求的電商及其產品標準(也即過濾標準)方面,由于有多年政府采購的實踐經驗及教訓,這種標準的制定也比較容易。最后,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等些政府集中采購網上商城已在近兩年陸續開通試運行,盡管該網上商城的商品種類還不夠豐富,但其運行至今的實踐足以證明建立全國統一的政府采購網絡平臺的可行性。
建立一個全國統一的政府采購電商平臺、并搭載微信微博、信息推送等“互聯網+”的功能,不僅可以節約政府采購的財政資金、防范政府采購領域的腐敗、提高政府采購的效率,從而破解我國政府采購所面臨的公信力困境,而且還具有如下衍生功效:
首先,以政府采購標準引領電商發展,為政府調控和引領經濟發展增添新抓手。建立全國統一的政府采購電商平臺的關鍵在于制定一個針對供應商及其產品的政府采購標準,只有符合這一標準的供應商及其產品才會顯示在該平臺(政府采購電子商城)上。這樣,一方面,想從政府采購中分一杯羹的電商就會自覺地向該標準靠攏,從而使該標準成為政府引導電商服務及產品品質的新抓手;另一方面,該標準不僅僅是政府采購標準,還會成為一個代表著電商的商譽及產品品質保障的標識,從而成為政府引導和示范大眾消費的新抓手。通過制定政府采購標準這一抓手,政府就能把企業誠信、產品的綠色環保、納稅情況、國產化率、保護社會弱勢群體就業、產品和服務的用戶滿意度等指標納入政府采購標準之中,從而引領企業在這些指標方面不斷提升。
其次,有利于政府采購機構的精簡和政府采購成本的壓縮。在現行的政府采購制度下,我國有各級財政部門內設的政府采購監管機構(政府采購辦),而且還有各地不同層級的集中采購機構(政府采購中心或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雖然后者的法律定位是“非營利事業法人”,但基本上也要由公共財政供養。而且,由于通過采購中心或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采購價格普遍高于市場水平,且采購單位對所采購商品的可控性較低、滿意度較差,導致很多政府采購單位不愿意通過政府采購中心或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來采購,而寧愿多付代理費去找社會上的代理機構來進行政府采購。無論供養政府采購辦和政府采購中心或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財政開支,還是付給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代理費,實際上都屬于政府采購成本。建立一個全國統一的政府采購電商平臺之后,隨著這個平臺功能的拓展,地方各級政府采購辦和政府采購中心或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也會隨著功能萎縮而精簡甚至裁撤,付給社會上的采購代理機構的采購代理費也會節省下來,政府采購中的尋租或腐敗現象也會被釜底抽薪。這些都會使我國的政府采購成本得到顯著的壓縮。
以“互聯網+”的思維提升政府采購公信力的政策建議
“互聯網+”的思維就是要充分利用現代互聯網技術創新政府采購的治理工具和方法,以公平、公開和公正的原則為標準,以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發揮為導引,不斷提升政府采購的公信力。
第一,以電商化思路對政府采購進行改革,建立起全國統一的政府采購電商平臺——政府采購網上商城。這個平臺實際上是一個對不符合政府采購標準的供應商及商品的過濾系統。經此平臺或系統,采購者能夠看到所有符合政府采購標準的供應商及商品信息。也就是說,經此平臺或系統,采購者能夠進入京東、天貓、國美、蘇寧等主流電商平臺,但此時這些電商平臺所顯示出的供貨商和商品已經過濾——那些不符合政府采購標準的供貨商及商品已經自動被過濾掉,顯示出來的均為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供貨商及商品。同時,此平臺具有價格比較與監測、同步電商下單、全流程記錄、實時交易記錄等功能。這就使其能夠在確保交易便捷的同時,還能保存和匯總所有的政府采購數據,從而確保政府采購的陽光透明及可核查。
第二,以建立全國統一的政府采購電商平臺為基礎,搭載大數據、云計算、視頻等“互聯網+”的功能,并以微信微博、信息推送等方式,構建起全過程公開透明、萬眾參與的政府采購社會監督大平臺。大數據、云計算、視頻等其他“互聯網+”功能實施可以政府采購的監督部門承擔,但更重要的要鼓勵和培育社會組織來實施,并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實現。目前,已有的第三方的政府采購輿情監督網或其他社會性組織可以先行先試,逐步拓展、并以公眾微信號、微博等方式推送信息和其他服務,以形成全民參與、萬眾監督的社會共治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