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人權利義務知多少(上)
1.采購人的概念 (本站編輯:admin)
采購人是指依法進行政府采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是政府采購最重要的當事人之一。
2.采購人的哪些采購行為須實行政府采購?
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須按政府采購法定方式和程序規范操作。財政性資金包括納入財政管理的其他資金或使用以財政性資金作為還款來源的借(貸)款。
3、采購人如何組織政府采購活動?
采 購人采購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必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采購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自行采購,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購機構 在委托的范圍內代理采購。納入集中采購目錄屬于通用的政府采購項目的,應當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屬于 本部門、本系統有特殊要求的項目,應當實行部門集中采購;屬于本單位有特殊要求的項目,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自行采購。采購人可以委托經國務院有 關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資格的采購代理機構,在委托的范圍內辦理政府采購事宜,采購人有權自行選擇采購代理機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為采購人指定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依法委托采購代理機構辦理采購事宜的,應當由采購人與采購代理機 構簽訂委托代理協議,依法確定委托代理的事項,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4、采購人能否限制供應商自由競爭?
不能。《政府采購法》第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撓和限制供應商自由進入本地區和本行業的政府采購市場。
5、采購人如何科學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從 嚴從緊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既要確保正常工作需要,也要遏制貨物購置、工程建設等大宗采購支出增長過快的勢頭。一方面,政府采購預算要編細編實,留有余地, 確保滿足工作運轉的需要。采購人在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時應充分做好調查研究,在單位內部要召開各科室會議,認真地排一排,掌握實際采購需求,并報單位主要負 責人審定,不能匡匡估估。另一方面,要努力壓降大宗購置性支出。能買能不買的堅決不買,能修好的堅決不換新的,新購的物品要力求簡單耐用,不要貪新求洋, 高標準、超標準配置辦公用品,要優先購買我們國家自己生產的名優產品,支持經濟發展。
6、采購人如何申報采購計劃?
在采購項目實施前,采購人應依據本單位年度政府采購預算,向財政部門申報政府采購計劃,填寫采購計劃申報表,落實采購項目資金來源,報請財政部門業務處(科)室審核,最后由財政部門政府采購管理處(科)復核下達。對未列入年度預算的項目,應申請追加采購預算。
7、采購人的是否應優先購買國貨?
政 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需要采購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的;為在中 國境外使用而進行采購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參加政府采購貨物服務投標活動的供應商(以下簡稱“投標人”),應當是提供本國貨物服務的本國供 應商,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外國供應商可以參加貨物服務招標投標活動的除外。
8、采購人如何建設科學的采購執行機制?
建立科學的采購決 策和執行機制既要確立采購人主體地位,也要貫徹量財辦事、民主集中和失誤問責等決策原則,還要毫不含糊地堅持依法采購,從而實現采購活動全流程的公正透明 和經濟高效。主要執行事務包括:設定供應特殊資格條件、資格審查工作、論證招標采購文件、參與評標或談判或詢價、確定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驗 收付款等。
9、采購人如何確定中標或成交供應商?
采購人應當在收到評標報告后五個工作日內,按照評標報告中推薦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 中標供應商;也可以事先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供應商。采購人自行組織招標的,應當在評標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確定中標供應商。需要注意的是,不得以資 格后審、標后考察等名義惡意否決排序靠前的供應商中標或成交資格;在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確定前,不得與供應商就采購的實質性內容進行協商談判。
10、如何保證采供雙方權利義務的對稱?
一 個成功的采購項目應以實現“雙贏”為目標,需要采購雙方以平等的姿態履行各自的義務,需要采購雙方的溝通協商,任何細微的不對稱都會妨礙采購目標的實現, 任何一方的“單邊行動”都會破壞平等、自愿、公平等《合同法》規定的訂立原則。保證履約的具體方法包括:對采購人而言,一是保證金方式,二是分期付款;對 供應商而言,一是法律方式,供應商在遭遇采購人不恰當履約或不履約時,大膽地行使抗辯權特別是不安抗辯權,要求采購人承擔違約責任,二是定金,供應商在政 府采購合同簽訂后可要求采購人支付合同金額20%以下的定金。
11、采購人能否設定供應商的特殊資格條件?
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 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采購人可以要求參加政府采購的供應商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 況,并根據政府采購法規定的供應商條件和采購項目對供應商的特定要求,對供應商的資格進行審查。
12、采購人如何申請變更采購方式?
采購 人采購貨物或者服務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其具體數額標準,屬于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國務院規定;屬于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省、自治區、直 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采購人 不得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
13、采購人能否參與采購項目的評審?
采購人可以選派采購人代表參加采購項目的評審,分別作為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的組成人員,但不得以專家身份參與本部門或者本單位采購項目的評標。采購人代表如與投標供應商存在直接利害關系的,則應回避。
14、采購人如何組織驗收?
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大型或者復雜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工作。驗收方成員應當在驗收書上簽字,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工作需要,采購人還可邀請未中標(成交)供應商代表參加驗收。
15、采購人應如何簽訂合同?
政 府采購合同適用合同法。采購人和供應商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應當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以合同方式約定。采購人可以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表其與供應商簽訂政府采 購合同。由采購代理機構以采購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應當提交采購人的授權委托書,作為合同附件。政府采購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 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中標、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政府采 購項目的采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采購人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經采購人同意,中標、成交供應商可以依法采 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 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 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政府采購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 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16、采購人如何做好采購事項的答疑?
供 應商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采購人提出詢問,采購人應當及時作出答復,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 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采購人應當在收到供應商的書面質疑 后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以書面 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的,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或者質疑,采購代 理機構應當依法就采購人委托授權范圍內的事項作出答復。
17、采購人能否指定供應商采購?
政府采購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要求采購人或者采購工作人員向其指定的供應商進行采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供應商自由參加貨物服務招標投標活動,不得指定貨物的品牌、服務的供應商和采購代理機構,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貨物服務招標投標活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