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化建設是政采科學發展新動力
我國政府采購制度改革闊步前行,第一個十年碩果累累,第二個十年開局喜人。 (本站編輯:admin)
在規模增長方面,上半年山東省采購規模達520.47億元,同比增加107.51億元,增長26%;安徽省采購規模達300億元,同比增長50%以上;廣西壯族自治區采購規模達299.42億元,同比增加69.16億元,增長30.04%……在制度建設方面,《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6月1日起施行,《山東省政府采購管理辦法》9月1日起實施……
8月21日,財政部以財庫〔2013〕109號文件印發《中央預算單位批量集中采購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列入國務院公布的《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中的集中采購機構采購品目應當逐步實施批量集中采購。這意味著我國政府采購又迎來了一個新的歷史節點。
但"十根手指有長短,荷花出水有高低",不時曝光的天價采購、豪華采購事件,一次次將政府采購推向社會輿論的風口浪尖,這其中固然有方方面面的原因,但主要是采購需求控制標準缺失。標準化建設已經成為我國政府采購改革,特別是正在推進的批量集中采購繞不開的關鍵環節。
放眼全球,發達國家(地區)政府采購大多經歷了先法制化,進而推進規范化、標準化的過程。法制化為規范化、標準化提供前提和基礎,規范化、標準化更好地促進實現法律制度宗旨和目標。
我國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已經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工作重心應該由擴面增量、建章立制轉向程序控制、行為規范層面,改革重點要從有法可依轉向有法必依,從是否適用采購程序轉向采購需求是否科學、采購程序是否完備、采購行為是否規范、采購過程是否透明、采購結果是否合理等方面。這些"轉向",本質上是規范化和標準化建設對政府采購各環節提出的具體要求。
結合改革發展現狀,財政部審時度勢,2012、2013連續兩年在印發的政府采購工作要點中提出要大力推進政府采購標準化建設,針對實際存在或潛在的問題,總結經驗,細心論證,形成固定的、能夠反復使用的規則和標準。
標準化建設體現在政府采購的各個環節。在預算源頭上,應當統一編報口徑,規范各類表格,認真落實厲行節約要求,嚴格按購置費預算標準、資產配置標準和歷史成交結果編制政府采購預算,避免預算過高可能引發的奢侈采購、豪華采購等現象,預算過低難以滿足機關單位辦公需要的問題。
在操作執行上,采購人應按照輕重緩急及時申報計劃,按照標準化的程序均衡地執行采購預算,杜絕前松后緊、年末扎堆的問題。操作執行是政府采購的重中之重,執行情況直接關系采購結果。當前,各級集中采購機構正面臨公共資源交易改革考驗,操作機構要以標準化建設為抓手,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勇氣,完善操作流程,細化采購文件,將標準化和規范化體現在操作執行的每個細節,進而在這項改革中贏得主動。
在履約驗收上,要制定標準化的程序,比如明確哪些項目由采購人驗收,哪些項目邀請第三方專業檢測機構參與,哪些項目邀請未中標供應商參與,消除履約驗收的隨意性,讓采購各方心悅誠服。
在隊伍建設上,要以標準的課程設置形成對政府采購從業人員的系統化、分眾化培訓。事業要發展,人才是根本。十年改革,我國政府采購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職業化程度高的人員隊伍是最重要的因素。然而,我國政府采購從業人員培訓也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問題,各層級人員集中培訓,課程設置缺乏針對性,規模大小隨意,培訓效果差強人意。實現人員培訓標準化,就要合理控制規模,按人員層級設置課程,例如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2013年堅持"突出重點、分類培訓;按需施教、注重實效"原則,分別舉辦司處級班、專題班和基礎班,面向不同對象開展針對性培訓;政府采購信息報社舉辦的全國政府采購法規與實務研修班,今年首次設置初級班和高級班;山東省每年5月和10月舉行兩次代理機構從業人員考試,完全以電子化方式進行,逐步實現持證上崗。
政府采購標準化建設是一個新課題,也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推進這項工作,需要繼續完善相關法律制度,解決執行中的實際問題;需要加強與財政各項改革的協同配合,建立健全以采購需求標準為基礎、以采購預算為約束、以采購計劃為載體的需求管理與控制體系,促進采購活動不斷向需求合理性、程序科學性、操作規范性、結果優化性轉變;需要以信息化帶動標準化,規范專家庫、供應商庫、商品信息庫及代理機構庫相關信息注冊、入庫、變更等標準流程,制定采購文件編制、信息公告、專家抽取、合同管理標準文本,推動政府采購業務流程標準化和規范化。
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在我國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第二個十年,機遇和挑戰同在,希望與困難并存。標準化建設猶如一臺大功率發動機,將推動政府采購工作向更遠大的目標前進。(來源: 政府采購信息報)